答:在一个财政年度内,采购人将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服务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方式多次采购,累计资金数额超过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属于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公开招标,但项目预算调整或者经批准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采购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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