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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党委学生党支部考核评价办法 (试行)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08日 点击数: 次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激发学生党支部活力,扎实推进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皇家永利,皇家永利网站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工作制度的通知》《淮北师范大学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各学生党支部履行工作职责和完成主要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考评。

第三条 考核采取组织考核与党支部自评相结合、集中考核与平时掌握相结合、定量考核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各方式评价,最后得出考核结论,切实保证考核的实际效果。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四条 党支部组织建设

(一)支委会班子健全,并按时进行换届改选,出现缺额能及时进行增补,委员分工明确。

(二)认真做好支委会思想作风建设,按时并有成效地开好支委生活会,坚持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团结协作,战斗力强。

(三)有计划地组织支委学习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学习内容,定期研究支部工作,支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四)按要求召开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及进行工作总结,按要求以不同形式向学院党委报告工作。

第五条 组织生活制度

(一)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每月1次;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党课每年不少于1次,党员出勤率达到90%以上,因故未能出席的能够及时补课。“三会一课”可安排在“支部主题党日”进行。

(二)坚持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支部每月固定一天为“支部主题党日”,结合工作实际设计党日主题,组织党员开展活动。

(三)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支部每年至少组织1次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会,要求全体党员参加,并做好相关的记录考勤。

(四)实行谈心谈话制度。支委会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每学期谈话不少于1次,党员和党员之间也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并在支部工作记录本中作好谈话记录。

(五)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对党员进行1次民主评议,一般在年尾进行,要对照合格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

(六)坚持请示汇报制度。每年开学第一个月内向党委提交年度支部工作计划,每年年尾提交支部工作总结。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第六条 党员队伍

(一)重视党员培养教育,严格发展标准和程序,切实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严格按照《党章》标准和党员发展方针,科学制定年度培养、教育和发展计划,积极慎重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二)认真履行入党手续,严把发展党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认真落实培养、预审、公示、谈话、审批和接收、转正等程序及要求。坚持和完善发展对象推优制、发展党员培训制、公示制和票决制,保证党员发展质量。发展对象材料齐全,手续完备。

(三)认真做好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督促预备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按照党员标准,及时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四)每年年底向学院党委及时上交下年度党员发展计划;平时及时报备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拟发展对象情况, 组织发展材料齐全、内容详实、整理规范,无明显差错。

(五)党员积极参与班级集体和学生社团建设,担任班级、学院、学校级学生干部的学生党员占20%以上。

(六)支部党员带头树立优良学风,完成学习任务。党员获得奖学金率25%以上,学生党员获得院、校级及以上表彰比例高于25%。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挂科率在5%以内,无作弊等违纪行为。

第七条 党员教育与管理

(一)根据不同时期党的中心工作和形势任务,采取多种途径和形式,开展生动活泼、主题鲜明的党员教育活动,提高党员先进性意识,增强党员理论水平,推进学习型党支部建设。

(二)调研党员思想状况,及时解决党员思想问题及其他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严格党员管理,对有问题的学生党员能够及时教育帮助,促其改正;

(四)探索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模式,进一步增进党员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实效性;

(五)按规定收缴党费,专人负责,按时上交,没有不交或迟交现象,党费收缴凭证保存完好。

第八条 支部活动

(一)党支部活动有计划、有部署、有安排、有落实。

(二)积极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按要求参加上级党组织的会议和活动,并及时传达贯彻。

(三)每年党支部组织一定数量有特色、有意义的“主题党日活动”,努力做到主题鲜明,活动效果好,党员参与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

(四)重视群众工作。学生党员积极与同学结对子,开展帮扶工作。组织党员开展“党员服务日”、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等志愿服务活动。

(五)支部工作有特色,开展活动佩戴党员徽章,能根据本支部的特点,创造性地、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并能够及时总结经验。

(六)支部活动紧密围绕学风、班风建设,有思路、有举措。每年至少组织2次党员开展与学风班风建设有关的活动。

第九条 作用发挥

(一)理想坚定、对党的事业忠诚,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规章制度,明辨是非、坚持原则,对不良现象敢于提出批评;

(三)道德素质良好,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热心公益活动,积极承担社会工作和党内任务,在学风、院风建设及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四)主动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积极向组织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为同学排忧解难,发挥党组织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十条 文档管理

(一)有支部党员名册和准确完整的党员基本信息及相关记录,党支部工作记录本等管理完善,三会一课记录、组织生活记录、谈心谈话记录、党员档案、党费收缴记录、组织关系转接记录等资料管理规范。

(二)每学期有书面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三)党组织生活和活动做到会议有主题、有记录,认真记录活动内容和出席情况,专题组织生活有书面反馈材料。

(四)妥善保存组织发展材料、上级党组织下发的文件,做到可随时查阅。

(五)按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第三章 考核评定

第十一条 考评方式

学生党支部考评工作由学院党委具体组织实施,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年尾进行,可结合党支部书记述职工作共同开展。考评采取自查自评、考核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自查自评。党支部进行自查自评,对照《文学院学生党支部工作考

核量化评分表》(见附件)所列的内容逐条检查,认真总结支部党建工作,形

成书面总结材料。

(二)考核评定。根据自查情况,院党委领导班子对各党支部进行检查考核,

听取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并通过查阅资料、民主测评等方法检查支部工作,按照《文学院学生党支部工作考核量化评分表》所列内容具体量化打分。

第十二条 考评等级确定

(一)考评满分100分,根据自查自评、考核评定情况,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经学院党委讨论形成最终的考评意见和结果。

(二)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评结果90以上为“优秀”等次;在80-89分之间为“良好”等次;60-79分之间为“合格”等次;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等次。

(三)考核不合格的党支部,支部书记要向院党委作出书面检查,深入查找问题,拿出整改意见,限时整改。

第十三条 考评结果应用

(一)考评结果将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的重要依据。

(二)对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等级的党支部及其负责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中被评定为其他等级的党支部,要进一步查找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各党支部可结合工作实际,对本办法作进一步细化。

第十五条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支部考核工作,要通过年度党支部考核工作,加强对所属党支部的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认真查找党支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有针对性地抓好各党支部建设工作。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文学院党委

二〇一九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