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 为认真落实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进一步做好我院学生资助工作,我院于2020年9月14日,经研究决定成立2020-2021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委(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团委书记、辅导员、学生代表等组成,具体负责组织、审核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现将领导小组名单公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