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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紧缺学科教师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充实教育系统人员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经研究,灌南县教育局决定赴高校公开招聘编制内紧缺学科教师46名,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灌南县教育系统2021年赴高校公开招聘紧缺学科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和《灌南县教育系统2021年赴高校公开招聘紧缺学科教师选岗表》(附件2,以下简称《选岗表》)。《岗位表》和《选岗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灌南县教育专题网站(http://zz.guannan.gov.cn/gnjyj)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之间出生)。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并由灌南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

(八)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九)具备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2021年毕业的应聘人员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也可参加应聘,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十)本次公开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十一)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相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纳入灌南县事业编制管理,享受灌南县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安排

本次招聘按顺序分两站进行:

第一站:淮北师范大学

第二站:淮阴师范学院

即日起接受报名,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灌南县教育局即可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和各招聘岗位的报名情况,按公开招聘相关要求确定开考岗位和招聘人数,将分站点启动考试程序,每一站点一旦开考即停止报名。前一站招聘后未招满的岗位继续接受报名。

五、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灌南县教育局负责。

  • 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即日起接受报名(节假日不休息)。应聘人员须明确应聘岗位,并真实、准确、完整填写《灌南县教育系统2021年赴高校公开招聘紧缺学科教师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连同应聘岗位所需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njyjrsk@163.com,标题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请以规范格式发送电子邮件和填写报名信息。邮件接收成功后将于两天之内回复确认,如未收到相关回复信息,请及时与灌南县教育局联系,联系电话:0518-83222525。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灌南县教育局联系,政策咨询电话:0518-83222525。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灌南县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部分要求较高等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人员的岗位,由灌南县教育局申请,经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灌南县教育专题网站公布。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灌南县教育专题网站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六、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灌南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应聘人员在考试各环节均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安排在每一站笔试开考前一天进行,由灌南县教育局负责。

1. 资格复审时提供以下材料:

(1)普通高校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读院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有效的《就业协议书》原件。

(2)2019、2020届全日制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合格证)、就业推荐表、档案管理部门或毕业院校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

(3)其他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合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复审无异议者,原件当场退还考生),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原件。

2.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笔试考点公布。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学方面的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2. 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注意事项:(1)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3)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5.笔试结束后当天下午以百分制的形式于考点公布笔试成绩,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四)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成绩及排名将同时在灌南教育专题网站和笔试考点公布。

1.面试形式:

面试形式为答辩。主要考查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爱好特长等综合素质。

2.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4.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灌南县教育专题网站公布。

七、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由灌南县教育局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由灌南县教育局在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灌南县教育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八、公示

灌南县教育局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灌南县教育专题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灌南县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灌南县教育局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部门的资格。

九、选岗与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每个岗位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抽签决定顺序)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公开自主选岗,具体岗位详见《选岗表》。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权利。选岗完成后,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2021年毕业的应聘人员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十、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监督和举报

灌南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3236689。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3968833。

十二、本方案未尽事宜,由灌南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灌南县教育系统2021年赴高校公开招聘紧缺学科教师岗位表4.xls

附件2:灌南县教育系统2021年赴高校公开招聘紧缺学科教师选岗表3.xls

附件3:灌南县教育系统2021年赴高校公开招聘紧缺学科教师报名表3.xlsx

灌南县教育局

2021年5月31日